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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重点项目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重点项目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汴政〔200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驻汴单位:
  2005年,全市各责任单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发展改革暨重点项目工作会议精神,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努力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2005年全市118个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3.3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比上年增长34.7%,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综合考核,决定对完成2005年度重点项目责任目标的兰考县人民政府、通许县人民政府、杞县人民政府、尉氏县人民政府、龙亭区人民政府、禹王台区人民政府、金明区人民政府、鼓楼区人民政府、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建设委员会、旅游局、水利局、河南大学、光明发电公司、发展投资公司、省第一监狱、晋开集团等18个责任单位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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