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汴政〔200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05年以来,面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工作方针,紧急动员,迅速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各项防治工作,取得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阶段性重大胜利。在防治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市政府决定:对先进县兰考县和开封市防治禽流感办公室等7个先进单位和蒋国胜等3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附件:1.开封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先进集体名单
  2.开封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OO六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开封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先进集体名单

  先进县(1个,奖现金2万元):
  兰考县
  先进单位(7个,各奖现金1万元):
  开封市防治禽流感办公室
  兰考县畜牧局
  开封县畜牧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