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意见
(汴政〔200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驻汴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通知》(豫政〔2005〕55号),进一步统筹协调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搞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安排部署我市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加快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近年来,我市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市是一个资源消耗型城市,经济发展与资源紧张的矛盾十分严峻。人均资源占有量低,工业结构不尽合理,资源利用率低,资源依赖性较强,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差,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依然存在。目前,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原材料和水资源消耗多数指标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市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明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市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六大战略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目标是:“十一五”时期,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社会的资源节约意识显著增强,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水耗、物耗大幅度降低,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的典型企业、产业园区,创建一批资源节约型城区、政府机构、企业、社区和学校,使建设节约型社会迈出坚实步伐。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