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7〕34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创新机制,大胆探索,为全市积累好的经验和做法。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积极创造条件。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财农〔2007〕109号)有关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明确支农资金整合的指导思想。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和“一圈两翼”战略的总体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做大做强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通过资金整合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逐步形成管理科学、使用高效的新机制。
(二)支农资金整合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公共财政原则。财政支农资金的主要支出方向,应是需由公共财政承担、引导、扶持的农业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重点突出原则。财政支农资金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围绕重点产业能力提升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捆绑使用,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三是优势互补原则。要做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发挥支农资金的积聚优势,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稳步推进原则。要采取“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因地制宜、分工协作”的方式,逐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