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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2008年泸州市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方案的通知


  (一)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做好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录入工作,及时向泸州调查队上报调查资料;

  (二)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定期进行数据评估,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

  (三)按规定做好访户工作和访户记录;

  (四)认真进行样本轮换,做好开户工作,并保证调查户的稳定,不得随意换户;

  (五)完成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和泸州调查队布置的日常工作和其他调查任务;

  (六)做好资料保管,设置台帐,建立、健全资料保管制度,对调查户的资料严格保密;

  (七)对调查员、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开展定期培训或以会代训;

  (八)及时以信息等形式反映当前城镇居民生活中突发性和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抽中单位的主要责任:

  (一)认真做好调查户的思想工作,协助所在地政府统计机构做好调查户开户工作并确保调查户的稳定;

  (二)明确分管部门并确定专人为辅助调查员,协助做好各项调查工作;

  (三)调查户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调查户的工作,在时间上给予一定的保证,并视财力情况给予调查户一定的补助。

  五、辅助调查员主要工作责任

  (一)协助抽选确定调查户,并做好稳定巩固调查户的工作;

  (二)协助布置记账工作,代发记账工具;

  (三)负责收集、报送本调查点的记账资料,对调查户家庭主要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查询(查正);

  (四)完成泸州调查队及所在区县政府统计机构临时布置的其他调查任务;

  (五)及时反馈并协助解决调查户在记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以各种形式报送调查户反映的城镇社会经济生活中“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有关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对其中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

  (六)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定期与不定期对调查户开展记账方法的辅导和培训;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对调查户的资料严格保密。

  六、调查户的主要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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