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汴政〔2006〕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意见

  为促进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全面建立办事公开制度的要求,现就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含部分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单位,下同)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
  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的重要途径。实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让人民群众对公用事业单位进行直接监督,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公用事业单位管理活动过程,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有利于了解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提高办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促进公用事业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改进作风,优质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公用事业单位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对实行办事公开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自觉地实行办事公开,规范办事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办事公开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力合作,保证办事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领导主抓、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推动、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办事公开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办事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各县、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办事公开纳入工作的总体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要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将其纳入目标考核管理,每年开展两次以上的专项督查,确保办事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办事公开的基本原则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