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举办无锡市太湖交通职业培训学校的批复
(锡劳社培[2007]84号)
无锡市交通运输协会:
你单位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报告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对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对你提交的申请办学的有关材料进行了综合审查,并对办学的主体资格、内部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注册资金、办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和有关教学文件等办学所必备的软、硬件进行了审核、勘验和评估。经研究,同意你举办“无锡市太湖交通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并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号码为:劳社民3202034000023号。
学校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协会投资举办。学校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属于公益性事业。学校实行董事会制度,朱泽农同志任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任学校校长。办学范围(工种):汽车驾驶、汽车维修、汽车油漆工、汽车钣金;办学层次:初、中级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