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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7〕2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08四川迎春购物月”活动的通知》(川商改〔2007〕49号)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依靠四川、依托重庆、融入成渝、拓展滇黔”战略构想,充分展示泸州2007年酒业发展年的成果,切实培育消费热点,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举办“2008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2008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活动方案

  一、名  称:2008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

  二、时  间:2007年12月20日-2008年2月20日

  三、地  点:市级主会场设在江阳区“星光大道”和白塔商圈,各区县根据自身情况设立分会场

  四、主  题:促进消费,构建和谐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商务厅、泸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泸州市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六、组委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朱以庄   市长

  主  任:张显富   副市长

  副 主 任:赵一先   市政府副秘书长

       鞠 丽   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工商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治安支队)、市财政局、市外侨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泸州质监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局、市物价局、泸州日报社、泸州电视台、泸州广播电台、泸州晚报社、江阳区人民政府、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纳溪区人民政府、泸县人民政府、合江县人民政府、叙永县人民政府、古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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