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赣州红帆稀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钕铁硼永磁材料及废料回收项目的批复
(赣发改工业字[2007]1403号)
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赣州红帆稀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钕铁硼永磁材料及废料回收建设项目的请示》(赣市发改工业字[2007]518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现对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为促进稀土深加工产业发展,同意赣州红帆稀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00吨钕铁硼永磁材料及废料回收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西定南工业园区富田小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购置生产、检测设备,形成年产1000吨烧结钕铁硼永磁体生产能力。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903.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590.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12.99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903.69万元,申请银行贷款4000万元。
五、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有关节能设计规范。项目建设和生产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