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 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需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的建议,市人民政府成立临时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出现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需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时,由市人民政府报请省政府协助处置。
市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成如下: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主任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旅游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广安银监局、市政府救灾办、市新闻办、广安军分区、武警支队和驻市铁路、通信、电力、爱众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范围内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救援;协调军分区、武警支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