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2008年继续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2007年成都会议和《关于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人口计生系统自身职能和功能定位,在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实验室筛查和营养素补充六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构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体系。
--2008年一季度省人口计生委制定下发辽宁省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根据《辽宁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2年)》(辽卫字[200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系统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各地要积极探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建立完善优生咨询室;2008年二季度省人口计生委拟举办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咨询服务技术骨干培训班;会同宣教处修改完善全省“三送服务”宣传手册。
三、加强网络建设,通过完善服务功能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抓住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有利时机,各级人口计生委科技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人事部门,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积极争取确定技术服务机构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加快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
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必须在法定职责内,加速完善服务功能,立足村(社区)和家庭,提供不同层次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中,特别要重视和加强孕前服务,提高孕(环)情检测服务质量,降低非意愿妊娠发生率。特别是近年来人工流产率有上升趋势的地区,要加强调研,认真查找原因,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对策,强化基础工作。
四、坚持依法管理,做好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校验工作。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校验工作要按照依法管理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省人口计生委将于2008年8月末前完成对省计划生育科研院和市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
各市人口计生委应于2008年3月30日前完成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校验工作。8月30日前完成对县、乡级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两证校验工作总结随年度工作总结一并上报。
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或校验贴)由省人口计生委和省卫生厅统一印制。
五、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打击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工作。2008年省人口计生委将继续对各地“打非”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重点对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引产手术和查验引产证明情况、对乡级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和各地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的执业性质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抽查。要求上半年各市、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结合两证校验做好自查自纠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