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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宁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处):

  现将《2008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科技工作实际,做好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实。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2008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为主线,通过不断深化、优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完善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技术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和人才储备,为全省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做出新贡献。2008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  坚持与时俱进,持续深入推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各地在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的基础上,要把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作为本地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上质量、上水平的重要载体和内容。2008年申报国家、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地区,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须达到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标准;“三送”服务持续开展,有新特点、新经验。年内省、市级人口计生委通过回顾性评估、组织各地互相学习交流等方式加大对基层“创优”工作指导。
  从2008年起,各市申报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时间为8月30日;申报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时间仍为9月20日(逾期视为不推荐)。
  --推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所)创建活动提升质量和水平。2008年二季度省人口计生委重新修订下发《辽宁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所)评估标准》,引导和规范创建活动不断发展提高。年内按照规范建设、依法执业、人文关怀、综合服务的工作要求,对2004年以来获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所)荣誉称号的单位进行回顾性评估,对工作停滞不前或出现滑坡,不再具有示范作用的单位将取消其优质服务示范站(所)荣誉称号。从2008年开始,每年5月20日前申报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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