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住房建设年度指引。根据《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
2006年,普通住房建设1800套,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834套,建筑面积5.8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800套,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其他住房建设1200套,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48.83万平方米,合计4634套。
2007年,普通住房建设1350套,建筑面积14.8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624套,建筑面积4.3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600套,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其他住房建设900套,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36.62万平方米,合计3476套。
2008年,普通住房建设1350套,建筑面积14.8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626套,建筑面积4.3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600套,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其他住房建设900套,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36.62万平方米,合计3476套。
2009年,普通住房建设2250套,建筑面积24.7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1040套,建筑面积7.2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1000套,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其他住房建设1500套,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61.03万平方米,合计5793套。
2010年,普通住房建设2250套,建筑面积24.7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1043套,建筑面积7.2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1000套,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其他住房建设1500套,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61.03万平方米,合计5793套。
第五章 住房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第十八条 住房用地规划布局的原则:
1.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近远期相结合,坚持新区成片开发和旧城区改造相结合。
2.尽量实现居住与就业就近平衡。
3.坚持环境建设与住房建设同步实施的原则。
4.坚持公共配套设施与住房同步使用的原则。
第十九条 住房建设规划分区:
住房用地近期分为城南和城北区域,城南住房区以西溪西区、平安片区、神龙山片区、望江片区开发为主,逐步向东南片区拓展。城北以拓展新区和旧城区的优化调整为主,新区发展岔马路和环城路以北的地区,逐步启动奎阁组团。
第二十条 住房建设规划具体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