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广安府发〔2006〕3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对于从根本上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增强我市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确保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6〕1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畜牧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2005年全市畜牧业产值达到52.8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0%。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现行兽医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之目前国际国内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局部蔓延,对我市防控动物疫病形成较大压力。因此,必须加快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主要目标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通过改革,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制度,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我市动物卫生及畜禽产品的安全水平。
三、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一)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市畜牧食品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履行兽医行政管理职能。各区市县畜牧食品局受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委托,履行兽医行政管理职能。上级兽医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管理机构负有指导职责。各级兽医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要加强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