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6部门关于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通知
(广安府办发〔2006〕13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机局、市安监局等6部门制定的《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
(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机局、市安监局)
道路交通安全是交通运输正常运转和快速发展的前提条件,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保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交通安全对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将会更加突出。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及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及省公安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机局、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川公发〔2005〕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及发展趋势,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维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安监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方针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切入点,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实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创建“安全、畅通、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要的道路交通条件。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完善、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执法水平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增强”的程度,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年发生数和死伤人数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