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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通联方式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通联方式的通知
(乐府办函〔2006〕11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适应应急值守工作的需要,市政府已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并开展工作。现将该室的通信联络方式通知如下: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2109889,2109800;传真:2109880。
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2132231,传真:210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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