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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二)各总量管理目标责任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全市三县(市)、四区、高新区及鞍钢公司、鞍矿公司、北美公司等总量管理目标责任单位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情况如下表所示:(略)

  (三)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2006年环统数据表明,全市的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重点分布在造纸、钢铁、印染等三个行业。其中造纸业排放3516吨,占工业排放总量的39.30%,居首位;钢铁业排放2986吨,占工业排放总量的33.37%;印染业排放554吨,占工业排放总量的6.19%;合计百分比为78.86%。

  全市的二氧化硫排放量重点分布在钢铁、火电、镁砂等3个行业。其中钢铁业排放44315吨,占排放总量的40.27%,居首位;火电业排放31194吨,占排放总量的28.35%;镁砂业排放11266吨,占排放总量的10.24%;3个行业合计百分比为78.86%。其中烧结工艺(包括鞍钢厂内烧结及鞍矿公司东鞍山烧结厂)排放二氧化硫19800吨,占总排放量的17.99%。

  全市的烟粉尘排放量重点分布在钢铁、火电、镁砂等3个行业。其中钢铁业排放71766吨,占排放总量的59.94%,居首位;火电业排放23826吨,占排放总量的19.90%;镁砂业排放9741吨,占排放总量的8.14%;3个行业合计百分比为87.98%。

  (四)减排战略和重点分析

  为在保持经济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实现减排任务,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的实现将以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为依托,大幅度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以推进台安县造纸工业等污水治理项目为重点,大力削减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以鞍钢和海城的污水治理为保障,在2007年内力争实现“增产不增污”。

  二氧化硫减排目标的实施,要以鞍钢、鞍矿、北美等三个企业及海城、岫岩地区为重点,确保完成减排任务;以火力发电、烧结工艺、镁砂行业的减排工作为主攻方向,完成脱硫设施建设任务和调整改造任务;同时抓好供暖等其它重点排污企业的减排工作。

  烟粉尘减排工作的开展,仍以鞍钢及鞍矿作为重点,并着力推进全市火电行业7家燃煤电厂的烟尘减排和海城市、岫岩县镁砂工业的粉尘减排。推进对燃煤锅炉和除尘设施的改造项目,提高锅炉的燃烧效率和除尘率;加强煤炭质量控制,提高煤炭质量,减少燃煤的烟尘排放量;督促鞍钢的烧结、石灰、炼铁等窑炉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的改造与更新,减少粉尘排放;同时通过海城市和岫岩县的镁砂治理和炉窑综合整治实现烟粉尘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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