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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全省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全省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7〕12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文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电局《关于做好全省农村电影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做好全省农村电影工作的意见
(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广电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为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电影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农村电影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做好农村电影工作,努力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看好电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近年来尤其是2006年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确定我省为农村电影改革发展综合性试点省份以来,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农村尤其是试点地区的电影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次逐渐增加,有力推动了农村电影市场的发展。但我省农村电影的发展水平、服务水平、市场发育水平仍然不高,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农村电影事业加快发展。

  二、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农村电影改革发展新思路,深化农村电影改革,探索建立多种所有制、多种发行放映主体和多种发行放映方式相结合的新模式,鼓励农村电影跨地区经营,促进农村电影的市场化、规模化发展,扩大适合农民群众观看的影片创作生产和片源供应,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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