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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联动

  (四)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要做到机构、人员、职责和工作条件四落实。省属经济组织和大型企业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形成企业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协助配合、相关人员参与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其他各类企业也要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自身应急管理工作。各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工作要于200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五)完善企业应急联动机制。县级政府要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分布、企业重点危险源、应急队伍、救援基地、应急物资等基本情况,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协调有序地开展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中央和省属企业要加强与所在地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管,发生突发事件后要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主体是企业,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协调各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企业切实做好以事故灾难应急管理为重点的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四、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

  (六)加强企业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企业应急队伍体系。各类生产经营企业都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能力建设。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小型高危险行业企业没有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签订率要达到100%。其他企业应根据需要指定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有专兼职消防队的企业应当依托现有的专兼职消防队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涉及高危行业的中央企业、省属重点企业要建立现代化、专业化、高技术水准的应急救援队伍。要高度重视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加强教育、培训与演练,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夯实企业应急救援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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