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工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四)坚持教育教学的融合。教师要积极挖掘教学内容中的德育素材,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把学生学业质量的提高与教育调适工作相结合,有机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对课堂教学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善于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与技巧,调节学生情绪,妥善处理。

  (五)认真组织训练和个别辅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和知识点教学要求,有针对性地设计训练活动。训练设计要重基础、重应用、重能力,训练内容要有针对性、层次性和开放性。个别辅导要依据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开展,防止出现缺乏针对性的大面积补课。对学生作业的批改率要达到100%,面批率不低于50%。

  (六)科学开展学习评价。对学生的学习评价既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要特别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情感变化和闪光点,因势利导地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学生学业的分析,要采取横向和纵向比较办法,及时发现学生的进步、亮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予以鼓励和引导,为开展进一步的教学工作奠定基础。

  对课堂教学中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要依据学生的学习起点,以激励为主,让学生体验成功快乐,努力使评价起到诊断、激励、导向的作用。

  二、加强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一)全面建立知识点训练体系。学校要按照上海市中学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梳理和细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的知识点,建立与知识点相对应的、有层次的教学体系和资料库。

  (二)加强对备课、上课、作业与批改、辅导等各个教学环节的管理。教师要针对学生的学习心理、学习基础、学习方法、掌握文化课知识点的情况和个体差异,有的放矢地进行备课、设计提问、开展训练、布置作业,同时做好课后总结、情况记录等工作。各学校要建立教师教学档案和优良教案交流展示制度、个别辅导制度,防止一个教案运用多年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学校教研工作。学校要定期开展以教师为主体,以课例为重点的校本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语文、数学、外语教研组内部,教师之间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5节。鼓励开展区域性的联片教研和工读学校间的校际教研活动。

  (四)加强教学质量动态监控与分析工作。学校要建立教学质量日常监控与阶段性监控相结合的动态监控管理体系。日常教学质量的监控,要重点抓好对随堂课教学效果的监控,阶段性监控要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出合适的安排。监控结果要与调整教学内容、修正教学方法、完善教学管理与评价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因材施教的水平。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