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工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青〔2007〕43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本市工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工读学校办学质量,更好地教育转化行为不良学生,体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求,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我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工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工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工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十五”期间,本市工读学校教育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坚持“规范、发展、提高”的要求,抓紧硬件和软件的同步建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践证明,坚持班级整体与学生个体相结合的教育调适,坚持以学生学业水平基础为基点实施差异教学,坚持科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和评价模式与方法,是工读学校提高办学质量,有效教育转化学生不良心理和行为的关键所在。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本市工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上海市工读教育暂行规程》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就加强和改进本市工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针对学生学业基础,实施差异教学
(一)制定科学的教学目标。工读教育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要根据学生的学业基础、个性差异,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念等方面制定科学的教学目标,体现层次性和操作性。
(二)精心组织教学内容。教师要正确理解、把握教材的结构体系及单元教学内容,针对学生的实际,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作用,科学处理和运用教材。
(三)运用有效的教学策略。教师要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学生在学习具体学科、具体内容时的优势与困难,设计教学活动,做到低起点、缓坡度、差异化,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迪学生积极思维,让学生最大程度地参与教学过程,在教与学活动中体验、感悟知识;要善于利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生成的问题,组织新的学习活动,提高课堂教学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