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受理举报,扩大监督。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全市质量举报投诉电话为12365,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举报投诉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受理机制。接到举报投诉后,要在30分钟内将具体内容送达到相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迅速办结,限期回复。要兑现举报奖励,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质量、人人追求质量的环境和氛围。
五、专项整治时间步骤
8月下旬-12月底,集中四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10天,8月22日-8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层层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及时传达全国、全省、全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部署上来;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安排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要加大对政府及部门工作人员、企业骨干人员的层层培训力度,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树立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意识,使企业明确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意识,使部门明确监管责任意识;职能部门要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分类建档。企业要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自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研究整改措施。
联合执法阶段(2个月,9月1日-10月31日)。从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2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赴各地,对全市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重点抽查;要充分调用有关部门的执法车辆和食品快速检测车,集中人力、技术等优势资源,打一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攻坚战;各地也要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加大对生产、流通、包装、运输、仓储等各个环节的检查力度,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实地抽查与听取汇报相结合(既要听取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汇报,又要听取群众、消费者的意见)、以实地抽查为主的方式以及市、县联动,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在此期间,新闻单位要配合2个联合检查组的行动,跟踪报道,舆论造势,宣传优质产品、优质企业,曝光假冒伪劣。各检查组每三天要向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巩固提高阶段(2个月,11月1日-12月31日)。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关停一批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厂点,吊销(撤销)一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的证照(资格),曝光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有效解决当前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总结、公告成果,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领导机制、问责机制、协调机制为重点的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违法企业记录制度、监管举报制度和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产品召回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提升质量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