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1.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2.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3.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组织实施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建立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
1.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2.加强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监管。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审查,严格前置审批、审查经营范围和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食品销售承诺制度等,把好食品入市准入关。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采取禁止销售、监督销毁等办法,防止不合格食品二次进入流通领域。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完善畜禽购入登记、检验和销售记录制度,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保证畜禽产品质量。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建立保障肉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实施上市销售肉品安全市场责任制,逐步建立健全肉品安全检测体系,落实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工作,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肉品安全管理。
(四)强化餐饮环节整治。
1. 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餐馆、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农家乐”和旅游景点餐饮单位的监管,严格卫生许可证审查发放,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加强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健康管理,杜绝无证上岗。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饮食摊点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取缔超范围经营及无证经营的摊点。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