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要求城市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6%。该项指标由市环保局负责,市规划和建设局、巴州区政府配合。具体要求:① 2007年内建成枣林污水处理站并投入运行,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继续保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②将2005-2007年市区饮用水源地城考《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基表》、供水部门供水情况年度报表、环境监测站每月水质监测结果、实验室分析、质控原始记录及2008年证明材料报市创模办。
(3)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市市区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80%,城市地区出境断面达标率大于80%,且市内无劣Ⅴ类水质。该项指标由市环保局负责,巴州区政府协助。具体要求:①加强对巴河沿岸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继续保持巴河水域水质达标率达到100%;②将巴河水域水环境功能区划批文、省环保局关于本市地表水考核水体、功能、断面、点位的认定、出境断面监测点位的认定及2005-2007年水域水质监测结果表、实验室分析和质控原始记录、城考《地表水功能达标率基表》、有关说明及2008年证明材料报市创模办。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城市建成区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该项指标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巴州区政府协助。具体要求:①按照各自职责,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巴州区政府对市区范围内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建筑施工工地、商业活动招揽生意的高音喇叭等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环境噪声平均值2007年控制在56分贝以下、2008年控制在55分贝以下;②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并将省环保局或监测站关于本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的认定文件、城考《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基表》、声级计声校准器计量检定证书及2005-2007年城市建成区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原始打印记录及2008年证明材料报市创模办。
(5)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交通干线各路段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该项指标由市公安局负责,市环保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巴州区政府配合。具体要求:①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禁止市区内机动车辆鸣笛,设置禁鸣标志,并实行车辆分流,禁止农用三轮车、拖拉机夜间进城,限制货车进城时间,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2007年控制在70分贝以下、2008年控制在69分贝以下; ②市规划和建设局、巴州区政府要加强建成区交通要道的黑化和主干道绿化隔离带的设置;③市环保部门要加强监测,使城市建成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同时将规划部门提供的本市主次干道名单及分布图、省环保局或监测站关于本市道路交道噪声监测点位的认定文件,2005-2008年城市建成区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结果表报市创模办。
4、环境建设指标(十项)
(1)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全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大于5%。该项指标由市林业局负责,市环保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协助。具体要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统计范围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自然保护区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风景名胜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森林公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部门审批。我市关键是要加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并具备审批手续。①按照职责分工,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市林业局负责森林公园的建设;②将2005-2007年全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大于5%的情况统计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审批文件及工作报告及2008年证明材料报市创模办。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该项指标由市规划和建设局和巴州区政府负责。具体要求:①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巴城城市园林、绿地的绿化美化,2007年达33%,2008年达35%;②将2005-2007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情况统计表、分布图及2008年证明材料报市创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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