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7]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巴中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巴中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优良、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奋斗目标,市政府决定,力争到2008年将巴城建设成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确保我市“创模”成功,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5]144号)精神和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环函[2005]570号)要求,特制定巴中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模活动
整个创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发动(2005年9月1日-2006年3月31日)
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对巴中“创模”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掀起创建热潮,邀请专家来巴指导,组织人员外出考察。(本阶段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6年4月1日-2008年3月31日)
主要任务:创模办公室科学运作,创模技术小组完善相关资料,各级各部门全面发动,组建全市创模网络,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指标,按期完成创模的各项工作,确保2008年5月底前全市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于2007年8月30日前将2005-2006年创模工作完成情况、2007年创模工作开展情况的证明材料报市创模办,以便在2007年底完成创模技术核查工作。2007年创模工作完成情况、2008年创模工作进展情况的证明材料分别在2008年3月底和5月底前报市创模办。
(一)组建创模网络及具体要求
按各单位归口管理的原则,组建全市创模网络。具体要求:①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创模办,做到人员、责任、经费落实;②市创模办负责对市级各部门和三县一区创模办进行业务指导。
(二)大环境的综合整治及具体要求
由市规划和建设局牵头,巴州区政府、市卫生局、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协助。具体要求:①广泛发动全市人民每月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各自分工及职责范围,实行门前三包,清理卫生死角;②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企业、中小学生清除市区及市区边缘的白色污染,清除城乡结合部的固体废弃物及河道上飘浮物;③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各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的管理,清理交通要道、河滩、路边及乱搭乱建、侵占道路、绿地和空间的所有摊点,各种摊点必须进堂、进店、进市场,确保市容优美整洁。定期组织检查,并写出工作报告报市创模办。
(三)宣传工作及具体要求
请市委宣传部负责,巴中日报社、巴中广播电视报社、巴中广播电台、巴中电视台配合。具体要求: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办“创模动态”电视专栏,每周公布一次巴城大气环境质量,每季度公布一次巴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状况和交通干线噪声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单位的创模情况;②积极搜集素材,制作《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录像片;③市级各责任部门、巴州区的相关部门要设置标语牌,以营造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良好氛围;④将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创模录像片报市创模办。
(四)考核指标的分工及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