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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管道。到“十一五”末,全市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达到110万人,其中年向外劳务输出达到100万人,年劳务收入45亿元以上。一是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体系,以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劳务扶贫工程、劳务品牌工程培训为依托,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农民工10万人,到2010年,全市共培训农民工100万人次,其中获证(技能等级证、职业资格证)人数达到40万人。二是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道。坚持“巩固东部、拓展西部、扩大海外”的思路,积极开拓劳务市场,推进区域劳务合作,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推行“劳务派遣”、“基地+企业”和“订单培训”的劳务输出新模式,提高劳务开发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稳步进军国际劳务市场,不断扩大外派劳务规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努力扩大本地就业空间。加快小城镇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人口的集聚能力。三是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积极为农民外出务工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和交通运输等相关服务,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统筹就业机制。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托管和教育工作。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放宽农民工到城镇落户条件,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逐步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加强对农民工住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推广修建“农民工公寓”做法,为农民工提供低租金住房,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四是构建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依法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推进,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待遇,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拖欠农民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尽快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加快建立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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