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7]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巴中市“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二届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三日
巴中市“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农业兴,百业兴。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成就
“十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扶贫开发为中心,围绕发展绿色经济、民营经济、旅游经济“三大经济”,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旱作农业、生态农业,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实现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
(一)粮食安全得到保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立足于保持面积、增加产量、提高质量,大力实施粮食产业“三百工程”(100万亩优质水稻工程、100万亩玉米丰收工程、100万亩良种薯芋工程),粮食生产连续五年获得丰收,保持了粮食的基本生产能力。2005年,粮食种植面积达到445.4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162.56万吨,油料产量达到10.28万吨,农民人均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000斤。改革传统耕作制度,突出抓好旱作农业发展,玉米产量达到45万吨,旱作粮食产量占粮食总产量比重达到72%,比“十五”末提高7个百分点。
(二)绿色产业蓬勃兴起。积极利用品牌优势和资源优势,着力建设产业基地,培育龙头企业,开发特色产品,壮大特色产业,实施了绿色产业“十百千万示范工程”(培育10个绿色产业示范乡、10家绿色产业重点龙头企业、100个绿色产业示范村、1000个绿色产业示范社、10000户绿色产业示范户)。围绕南江黄羊、通江银耳、茶叶、中药材、干果、水果等特色产品,建设特色产业基地,绿色经济基地面积达到145万亩,全市被国家质监总局确定为农业标准示范区。打造特色产业品牌,全市有17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证,有38个产品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扶持重点龙头企业22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家),年实现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30多亿元。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68个,带动农户25.3万户,农产品商品率达到38%。2005年,绿色经济总产值达到92.55亿元,绿色经济增加值达到53.86亿元,增长13.8%,绿色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