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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成品油供给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市物价局:负责监控市场成品油价格,提出价格预警和相应的对策措施;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查处加油站计量违规行为。

  市财政局: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落实应急预案实施所需的资金。

  市信息办:建立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及安全预警系统,负责归集和整合相关部门及企业成品油市场信息;对市场动态进行监测、识别、分析和判断。

  中石化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负责调配保障广州市场成品油供应资源和本系统加油站日常保证供应工作;负责本系统内成品油的市场监测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在成品油供应出现异常时,及时向市、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及市信息办通报。

  中石油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负责调配保障广州市场成品油供应资源和本系统加油站日常保证供应工作;负责本系统内成品油的市场监测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在成品油供应出现异常时,及时向市、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及市信息办通报。

  中石化广州分公司:负责紧急情况下加大成品油生产量,并协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配额计划,增加给中石化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的供应量,力保广州的成品油供应。

  市发展集团:落实市政府成品油储备计划,负责本集团储备成品油的调配和补充市场供应工作。

第三章 市场的监测和预警

  第六条 市场监测。建立正常情况下的成品油供销信息报送制度。供油公司每年初与市经贸委研究确定本年度的成品油供应年计划,每月向市经贸委报告月计划供应数,并同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市信息办。市经贸委根据成品油供应年计划、月投放计划与每月销售量对比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早作出分析并报送市领导和指挥部。

  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加油站和重点用柴油企业的监测网络。建立以广州市两大供油公司的60座直属加油站、6家主要使用柴油的企业为网点监测网络。加油站监测网络的构成:中石化系统40座,中石油系统20座。其中:市内六城区32座,番禺区8座,花都区6座,南沙区3座,萝岗区3座,从化市4座,增城市4座。

  第七条 预警。根据省经贸委发布全省成品油储备的预警信息,当供油公司的成品油省级储备低于警戒线和月供广州计划少于80%时,启动预警机制。供油公司应当每日将被纳入监测网络的60座加油站成品油投放量情况及资源和市场预测分析报市经贸委。市经贸委要密切关注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做出市场信息预测分析的报告,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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