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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成品油供给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一)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主管成品油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成品油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  员:市府办公厅,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交委,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信息办,中石化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市发展集团的主要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贸委分管成品油工作的副主任担任。

  (二)指挥部的职责。

  1.根据成品油市场形势判断成品油紧急状态,提请市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预案。

  2.审定和批准成品油应急供给方案。

  3.根据供油公司资源情况,决定是否动用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等在穗石油生产企业的资源,组织驻穗生产企业资源着力解决资源的投放,下达应急供给指令。

  4.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随时向市政府、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指令。

  第五条 具体分工:

  市府办公厅:负责成品油市场监测的新闻发布工作。

  市应急办:根据成品油市场动态,负责办理向省政府、市政府报送紧急重要事项;负责协调各区(县级市)政府、各成员单位在成品油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编制本市成品油储备资金年度预算;协助市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市成品油储备的调配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拟定本市成品油应急供给方案,会同成员单位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提出预警和应急意见;负责各部门与企业间有关协调工作;监测成品油市场信息和协调组织油品资源,确保市场正常供应。

  市交委:负责公交车和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和正常运行,并负责管理运油车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各新闻媒体从正面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稳定民心。

  市工商局:负责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打击倒买倒卖、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局):负责维持应急油品运输交通秩序;维护加油站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据消防法规对加油站消防安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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