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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06-2010-2020年)的通知

  --加强科学教育研究与实践。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以就业为导向,以形成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构建适应产业调整、科技进步、个性发展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
  --各有关部门将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保证。重视音像类和网络教材的开发制作。
  --加大政府对教学与培训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统筹规划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保障机制。
  --增强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
  --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科普场馆、社区科普组织、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创作出一批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突出地方特色的科普作品。
  --集成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市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措施: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纳入业绩考核范围;支持优秀科普作品的出版发行,建立对优秀科普作品的评选表彰制度;鼓励和支持科普宣传中心和科普作家协会等专业组织发挥作用;制定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
  --加强培训教材、音像制品、科普展品展具的资源建设。组织编写科技前沿知识、鞍山优势产业等内容的培训教材、科普讲义,出版科普系列丛书;利用现代音像制作传播手段,制作科普电视片、科普小品、科普故事等音像制品;编印科普挂图,制作科普宣传展板,引进科普展具,增强科普产品的吸引力、感染力和科普效果。
  --引进国内外优秀科普作品,挖掘、利用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图片等科普作品,拓展科普资源开发渠道。
  --推动市内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合作与交流,实现科普资源的共享与交流。
  --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资源的共享范围。
  --制定相关法规、规章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加大广播电视科技传播力度。全市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都要开办科普栏目,提高制作传播质量,保证播出时间,努力打造一批深受各界欢迎的科普品牌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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