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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06-2010-2020年)的通知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科技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以县为主实施阳光工程,重点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
  --加强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市、县级农业科技专家服务队,推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发挥其在科技服务方面的带动作用,发展壮大农技协组织,到2010年全市要达到80%以上的农业村有农技协组织;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科技经纪人,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中介服务。
  --实施农民上网工程,帮助农民从网上获取新技术、新品种、生产项目和市场信息。
  牵头部门:市农委、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动监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科协。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在全市城镇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自主创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培训城镇职工100万人次,其中培训技术人员10万人次;培养高级技工4万人、技师1万人、高级技师2000人。
  --围绕城镇化建设的需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培训进城务工人员8万人。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培训失业人员10万人次。其中就业率达到60%以上;创业培训达到1万人次。
  --发展职业教育,为全市培养高素质的劳动人口。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4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万人。
  措施:
  --建设和完善全市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立1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建设1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县级职教中心质量提升、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等6个工程;完成“普惠制”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社区教育发展、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中等职业教育扶困助学、新技师培养带动等6个计划。
  --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
  --在企业建立培训制度,制定中长期人才培训规划,建立技能人才培训考核晋升和高技能人才业务进修制度。发挥工会和企业科协的作用,围绕岗位生产实践开展读书自学、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讲理想、比贡献”竞赛等群众性科技活动。
  --在企业和社区开展创建“科普车间”、“科普班组”、“科普社区”等活动,利用科普活动室、社区科普大学、科普画廊等阵地和设施,加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宣传教育。
  --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开展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表彰劳动预备制和职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对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职业院校实行税收优惠。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职业院校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按规定的标准扣除。对企业支付实习生的报酬,允许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列支,并在计算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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