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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等八部门关于池州市矿产资源深加工及应用产品(终端产品)目录(2007年本)的通知

  5.单系列20万吨/年规模以上粗铜冶炼项目;
  6.单系列20万吨/年规模以上锌冶炼项目;
  7.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上铅冶炼项目;
  8.有色金属超细粉体材料、电子浆料及其制品生产项目;
  9.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开发及应用项目;
  10.高精铜板、带、箔、管材生产及技术开发项目;
  11.年产5000吨以上钼盐生产项目;
  12.高纯氧化钼生产项目;
  13.钼粉及其制品开发与生产项目;
  14.年产2万吨锰焊剂生产项目;
  15.有独立采矿系统,年产5万吨锰矿烧结厂项目;
  16.年产2000吨以上五氧化二钒生产项目;
  17.金属矿尾矿、废渣等综合利用项目;
  18.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19.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0.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项目;
  21.金银饰品加工项目;
  22.新上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宽500毫米以上烧结机配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并同步配套高炉余压发电装置和煤粉喷吹装置,公称容量120吨以上转炉,公称容量70吨以上电炉并配套烟尘回收装置;
  23.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还原法炼铁项目;
  24.高强度钢生产项目;
  25.高速重载铁路用钢生产项目;
  26.H型钢、400MPa及以上螺纹钢筋生产项目;
  27.冷轧硅钢片生产项目;
  28.轨道交通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制造项目;
  29.高性能、高精度硬质合金及深加工产品和陶瓷材料生产项目;
  30.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及其应用项目;
  31.锑化合物(不含氧化锑)生产项目;
  32.高性能磁性材料制造项目;
  33.非晶合金薄带制造项目;
  34.新型刹车材料制造项目;
  35.高品质镁合金铸造及板、管、型材加工技术开发项目;
  36.焙烧、热压预氧化和细菌氧化提金工艺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
  37.钨系列产品技术开发与生产项目;
  38.电子信息材料技术开发与生产项目;
  39.其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适合本地实际的项目。

第二类 限制类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此类新建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环保、国土、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监管、质监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银行不得提供贷款。
  1.规划限制开采区范围内金属矿山资源勘探及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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