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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等八部门关于池州市矿产资源深加工及应用产品(终端产品)目录(2007年本)的通知

  3.年产20万吨以上非金属矿肥料项目;
  4.年产1万吨以上金属钙项目;
  5.年产2万吨以上活性氧化镁项目。

第二类 限制类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升级,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此类新建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环保、国土、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监管、质监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银行不得提供贷款。
  1.非金属矿物初级产品加工项目;
  2.新建日产2000吨及以下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
  3.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产波尔窑、湿法窑;
  4.非浮法及日熔化500吨以下普通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
  5.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6.年产10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砖生产线;
  7.年产2000万平方米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8.年产3000万标砖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9.年产15万平方米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年产能力小于2.5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及单班产能小于15万平方米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年产5万立方米以下人造轻集料(颗粒)生产线;
  10.年产10万平方米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11.年产5000吨以下岩(矿)棉生产线;
  12.普通真空保温瓶玻璃瓶胆生产线,年产2万吨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13.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
  14.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线;
  15.年产50万件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16.新设原矿销售项目。

第三类 禁止类



  禁止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此类项目禁止投资,现有企业要限期关闭和淘汰,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转让手续。
  1.年产10万吨以下的非机械化矿山开采项目;
  2.不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机械化非金属矿山开采;
  3.优质、高品位非金属矿初级加工;
  4.各地要立即淘汰窑径2.2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线(生产特种水泥除外),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水泥土窑、普通立窑生产线,石灰土立窑生产线。2008年底前淘汰全部机立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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