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属材料:铜锭、锌锭、铅锭,铜材等;
2.深加工产品:铜板带、铜管、电解铜箔、特种漆包线、铜线杆、铜五金、锰焊剂、金银饰品、钼盐、仲钨酸铵、高纯氧化钼等;
3.粉体材料:铜粉、合金铜粉、超细铜粉、纳米银系列制剂、纳米银粉、无汞锌粉、钼粉等;
4.合金材料:铜锌合金、铜铝合金、锌铝合金等;
5.高纯金属:纯金丝、金球金粉、金箔等;
6.其它高新技术产品。
附件1
池州市非金属矿物深加工及应用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为更好坚持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非金属矿物资源,根据《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结合池州实际,特制订《池州市非金属矿物深加工及应用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第一类 鼓励类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先进工艺技术、大型装备及产品。对此类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环保、安全监管、消防、节能管理、劳动职业卫生等部门要对项目环评报告书、安全、消防、节能、劳动卫生保护设施(措施)等进行审批(审查)。
一、非金属矿物深加工及应用工业
1.年产5万吨以上功能母料项目;
2.年产2万吨以上注塑制品项目;
3.年产2万吨以上吹/吸塑制品项目;
4.年产2万吨以上橡胶制品项目;
5.年产20万吨以上塑钢门窗及异型材项目;
6.年产20万吨以上铝塑复合管材及管件项目;
7.年产10万吨以上建筑装饰涂料项目;
8.年产1万吨以上汽车涂料油漆项目;
9.年产1万吨以上塑料涂装专用仿金属水性涂料项目;
10.年产1万吨以上道路标志专用涂料项目;
11.年产2万吨以上工业用优质涂料项目;
12.年产500吨以上高档油墨项目;
13.年产10万吨以上箱板纸项目;
14.年产10万吨以上生活用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