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鹰潭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鹰潭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渡运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我市渡运安全稳定形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
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交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交海发[2005]324号)和交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全面提高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稳定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渡口渡船管理基础工作,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杜绝非法渡运,渡口达标率达到90%以上,逐步建立起以县乡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渡口渡船标准化管理,促进监管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