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师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鹰府办字〔2006〕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暑期是安全事故高发期,更是溺水、触电、交通等事故的多发期。近段时间,我国一些地方发生了多起中小学师生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引以为戒。为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师生安全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中小学要认真抓好师生暑期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尤其要针对暑期易发的交通、溺水、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事故搞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二、外出活动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凡师生出行乘坐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过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载、超速。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出游,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必须做好各项安排和应急预案,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中小学生个人出游要有家长带领,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担负的安全职责,制订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事故发生。今年以来,我市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学校、家庭、社区等的联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游泳活动的管理;要在江(河)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要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