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06]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
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绿色生态江西”战略和省人大《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决议》,确保全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代号:“绿剑行动”)。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绿剑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督导,市政府成立“绿剑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张鲁年任组长,市林业局局长齐群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魏洪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德泉、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勇玉、市监察局副局长林太贵任副组长,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金春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史继衡、市人民检察院侦察监督处处长杨高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徐家作、市监察局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林雅靖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由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金春荣任办公室主任。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
二、行动重点
(一)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非法运输木材行为,特别是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三)打击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四)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特别是毁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打击林业管理中因渎职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各地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严打氛围。做好参战人员的动员工作,克服厌战情绪,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行动中去。同时,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本地林区治安形势,确定行动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