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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呈办:即将邮件报送本单位领导阅示后处理,或各单位信箱将邮件报送市长信箱协调处理。
  处理:在管理系统“拟办邮件列表”的“处理方式”中选择“呈办”,以“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呈办单”为载体提出呈办意见,经部门分管负责人审阅后处理。需报送市长信箱协调处理的邮件,可以“呈办单”形式通过管理系统网上传输到市长信箱。根据需要,可以将“呈办单”转换为“交办单”,按照交办邮件处理程序进行交办。
  (三)交办:即首接单位将邮件转交其他部门办理。包括市长信箱交单位信箱办理和各单位信箱交其下属部门办理。
  处理:在管理系统“拟办邮件列表”的“处理方式”中选择“交办”,以“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交办单”为载体提出拟办意见和承办要求,经部门分管负责人审阅后,以网上传输(市长信箱)、传真、邮寄、送达等方式转交有关单位处理。邮件办结后由承办单位将处理结果答复来信人。
  (四)转阅:即首接单位将内容不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邮件转请有关单位处理。包括市长信箱向单位信箱转阅,也包括单位信箱间的转阅。转阅件不要求首接单位答复。
  处理:在管理系统“拟办邮件列表”的“处理方式”中选择“转阅”,以“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转阅单”为载体提出转阅意见,经部门分管负责人审阅后,以网上传输、传真、邮寄、送达等方式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将邮件去向告知来信人。邮件办结后由承办单位将处理结果答复来信人。
  (五)掌握:由受理单位将邮件存档备查,作为情况掌握或信息收集,不予登记编号。
  五、退件
  若收到交办、转阅、呈办有误的邮件,接件单位应及时通过网上传输、传真、邮寄、送达等方式将邮件退回来件单位,并说明退件原因。单位之间对交办、转阅邮件的管辖存在异议的,由收件单位提请市长信箱进行处理。
  六、回复、反馈
  (一)凡要求书面回复交办单位的邮件,应按照“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承办回复”格式要求回复或正式行文回复。
  由于市长信箱与各单位信箱之间实行网上交互,各单位信箱应定时在线收取市长信箱和其他单位信箱交办、转阅的邮件,并按要求处理回复。承办单位若不能按时回复,应按《信访条例》的规定申请延时及告知来信人并书面向交办单位说明原因。
  (二)工作人员应跟踪了解领导批示邮件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反馈邮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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