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民政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指导各地进行社区建设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支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考核和表彰模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条件。
  物价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体系。要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卫生部门要组织实施对口支援与技术指导。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至少对口支援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捐赠医疗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双向转诊等方式,重点支援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区(县、市)政府要统筹规划,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
  生服务用房,提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2、合理规划,广泛宣传。根据我市区域卫生规划,结合社区建设工作实际,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着力引导医疗机构转变观念,进行结构和功能的双重改造,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规划,统一布局,防止盲目设置新的医疗卫生机构,搞重复建设,原则上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范围覆盖不到的社区居委会可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市、区(县、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学习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关文件和规定,使他们充分认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必要性,积极加入到社区卫生服务的行列中。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社区卫生服务,让全社会了解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和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义,使社区卫生服务这一新的卫生服务模式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深化改革,稳步推进。以转型改造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对处在所辖区域并承担区域预防保健任务的医疗机构,实行优先准入政策。对无医疗机构设立的区域,由市、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办法确定主办机构。驻地企事业单位卫生机构通过转型,可进一步满足社区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要配合社区建设,不断总结经验,坚持在符合条件和设置规划的社区居委会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2-3年的时间,在城区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4、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实行准入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经区(县、市)卫生局审批,市卫生局审核备案后,再由区(县、市)卫生局发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规章、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要严肃查处,凡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上岗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准入管理。根据当前我市卫生技术队伍知识结构单一的情况,立足在职教育及岗位培训,制定全科医生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支能够较为熟练地掌握社区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指导、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卫生技术队伍,满足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区(县、市)卫生局依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技术服务实行准入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每半年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考核,每一年校验一次。凡不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不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有关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注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执业资格,责令其退出社区卫生服务行列,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