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设置: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预防保健科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检验室及其他医技科室。
人员: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设备:①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②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③预防保健设备( 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④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设备)。
药房:达到“规范药房”建设标准。
规章制度: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2、社区卫生服务站
床位: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科室: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人员: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 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等与开展的工作相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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