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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地开展《就业促进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就业促进法》以扩大就业、市场就业、公平就业和统筹就业为目标,明确了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明确了劳动者权利义务、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并对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法律规范。
  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是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的共同职责。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把学习宣传《就业促进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尤其是各级领导千部和从事就业工作的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这部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的丰富内容,依法做好就业工作。
  一是要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明确就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提高做好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各项职责,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措施,不断提高就业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劳动保障部门在促进就业中的职能,推进就业工作迈上法制化轨道。
  二是市和区县(自治县)劳动保障部门和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人员,提出工作目标,确定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及时报送当地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工作情况。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就业再就业办要加强对区县(自治县)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定期通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按时落实到位。
  三是要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学习和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举办知识竞赛以及讨论交流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好当地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以及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要把学习宣传《就业促进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抓好各类普法对象的学习和宣传。要按照中宣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劳动保障部和市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和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就业促进法》的立法原则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宣传当地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典型事迹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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