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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积极发展粮油产业化经营服务组织,搞活农村粮食流通

  国有粮食企业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改制后的乡镇粮站(所)的资产和网络优势,结合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乡村粮油超市和连锁店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农村、方便农民的服务业务,搞活农村流通工作。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以服务农民生活为重点,采取连锁经营、批发配送、上门服务等形式,供农所需,销农所产,不断开拓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商务部门要积极支持并把粮食企业便民服务业务纳入“万村千乡”工程,享受优惠政策。要继续完善和发展面向农民的粮食代购、代销、代储存、代加工和兑换业务。扩大经营范围,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活跃农村市场、促进农民增收服务。

  要积极探索农村粮油购销服务的有效形式,发挥城乡结合、以城带乡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对农村市场的辐射带动,充分利用企业现有土地、房产、人才和经营等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粮油服务社”等农村服务组织。促进企业与粮油服务组织、企业与粮食经纪人、粮食经纪人与农户的联合,积极探索适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粮食流通组织,努力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一)加强和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巴中是粮食主产区,是全省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粮源基地。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优质粮油品种开发能力;充分发挥储备粮的调节作用,确保全省全市粮食安全;各地要落实粮食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做好粮食生产、消费、库存、储备、价格等市场动态以及突发事件的适时监测,完善、细化粮食应急预案,健全粮食应急机制。

  (二)完善粮食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改进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对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按今年中央调整后的补贴办法,以一部份按照“谁发展,谁受益”的原则,直接与农民的粮食产量、商品量和优质稻生产量实行挂钩补贴,重点鼓励农民多产粮、产好粮,农业、财政、粮食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预案,健全最低收购价启动机制、补贴机制和监督机制,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的宣传、协调、库点布局、仓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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