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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8重庆·中国西部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8重庆·中国西部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渝办发〔2007〕30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展示重庆农业农村发展成就,进一步扩大我市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促进农产品贸易,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市政府与农业部决定共同举办“2008重庆?中国西部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西部农交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西部农交会于2008年1月5―8日在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办,会期4天。

  二、主题及内容

  西部农交会的主题为“绿色·品牌·合作·发展”,交易内容为: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优质农、牧、渔、林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机械及食品机械;农业科研技术成果。

  三、组织机构

  西部农交会由农业部、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市农办、市农业局承办。本届西部农交会设立组委会(见附件),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办,负责日常工作。

  四、组团方式

  西部农交会的组团方式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形式为:

  (一)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单位分别组团参展;

  (二)邀请外省(区、市)企业参展;

  (三)邀请市内外农产品超市、农产品经销企业、农产品采购商采购和贸易洽谈。

  我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展团的展位费由市财政给予部分补助。

  五、有关要求

  (一)深化认识,高度重视。西部农交会是农业部在中西部地区惟一与政府主办的农业展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共同把西部农交会办成区域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展会,办成充分展示农业发展成果、展现新农村风采、展销优质农产品的盛会。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精心策划、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注重本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特色和部门工作特点,高质量做好展间设计制作、布展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企业(单位)参加农交会的展示、销售活动。各区县(自治县)展团要将成就展示与农产品交易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布展与实物展示、展销,推出本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成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采用图片与实物相结合、声光技术并举等方式展示农业专业领域的发展成果;组织举办论坛、技术讲座等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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