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一五”期间“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巴府办发[2007]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相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全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7]27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十一五”期间的“村村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认识
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健全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要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过去几年,我市的行政村广播电视“村村通”、50户以上的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深受群众欢迎。但我市农村广播电视建设还处于较低水平,农村地区还存在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农村广播电视发展现状与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要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更重,建设难度更大,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部署,把做好我市新时期“村村通”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任务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7]27号)要求,我市在“十一五”期间国家核定并下达要完成7224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约18万农户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其中,巴州区2738个,平昌县1986个,通江1107个,南江县1393个。2007年度,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1296个。其中,巴州区627个(含市直管乡),平昌县252个,南江县207个,通江县19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