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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02年度专业人才开发目录》的通知


  2、重点吸引海外高层次急需人才,加快提高本市人才国际竞争力。

  一是在IT、金融保险、生物医药和城市建设规划等本市急需人才的4个领域建立技术和管理专家库,大力引进海外人才;

  二是突出回国留学人员的引进工作;

  三是积极利用海外智力,为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机制,充实和完善海外专家库,引进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和专业领域发展的海外知名高级专家。

  3、加强培养力度,提高现有人才的国际化素质。

  一是要适应入世需要,培养一批熟悉WTO规则的法律、金融商贸、现代物流、咨询服务、现代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要培养一批能取得国际通用职业资格的建筑设计、质量监督、招投标、资产管理、风险投资、财务审计及从事各类经济活动的高级人才;

  二是提高本市公务员管理国际化大都市的能力,推进MPA和EMPA的课程以及法律、WTO一般规则和现代行政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三是加强操作性务实性为主的培训工作。重点做好50100WTO事务高级专业人才培训;在知识产权、法律、国际经贸等领域培养100名具有实战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4、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政府人才宏观调控机制。

  一是定期分析人才引进状况,分析人才结构,提出有关分析报告,引导人才的流量和流向;

  二是通过调查研究,摸清全市现有的主要培训机构、项目和证书,推出一批重点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三是建立开放、规范的人才市场体系和建立公益性、标准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

  四是鼓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不迁户口、不转关系、不变身份以柔性流动方式来沪创业和发展,建立并实施居住证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来沪工作和生活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三、按照人才开发目标制定“目录”

  (一)“目录”编制原则

  一是体现超前性。“目录”根据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十五”规划和年度计划,适应经济结构调整、重点产业发展的需要,根据适度超前的原则,每年度制定、发布一次。

  二是增强指导性。通过发布“目录”,引导海内外人才以多种方式向上海重点发展的产业、地区集聚,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并重,为上海提升人才国际化竞争力提供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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