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加强摩托车出口产品知识产权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加强摩托车出口产品知识产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摩托车生产和出口企业:
  摩托车是重庆市的支柱产业,多年来一直是我市最大宗的出口商品。随着国际贸易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近来我市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摩托车产品的出口问题也日益突出,摩托车产品出口涉嫌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不仅已经或将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信誉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市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出口产品的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摩托车生产和出口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五部委《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机电发[2005]699号),出口企业出口的摩托车产品若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该企业将被取消下一年度从事摩托车产品的出口资格。
  二、各摩托车生产和出口企业应当重诚信、守行规,加强出口产品自主研发工作,努力走出口产品差异化道路,不互相侵犯知识产权,不仿冒它人的产品出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