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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23、加强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服务
  建立职业资格、职业能力水平认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融为一体的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服务系统。借鉴和引进国外职业能力认证标准和技术,完善人才测评技术。依托行业组织和专业部门,建立分类人才职业能力认证项目、评价标准和认证机构网络。推进社会评价标准与用人单位评价标准、国际通用评价标准相衔接。建立职业诚信与职业资格、职业活动管理相衔接的机制。加快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4、推进人才服务信息化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大各类人才服务项目集成、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力度。完善人才资源统计指标,建立人才的常规统计、抽样调查、定期普查制度。建立党政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等分类基础信息库。建立融人才交流、人才信息分析等为一体的智能化、信息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的人才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和辐射力的人才资源信息交互中心、供求信息发布中心。加强各类人才资源信息的分析研究,为人才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服务。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
  (六)大力激发人才活力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把激发活力作为深化改革的核心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突破各种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壁垒,不断激发人才追求事业的热情,使各类人才创新创造的活力竞相迸发。
  25、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率先推进浦东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政府、企业、市场和社会联动配套改革,着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完善政府为各类人才提供服务的职能,为激发人才活力提供强大的体制创新环境。
  进一步创新财政、政府采购、贸易、知识产权、科技规划等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重点产业领域进行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产业、企业和人才良性互动的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对人才工作宏观管理的同时,在人才配置、人才激励、人才评价等各个环节,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26、完善人才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努力建设一支充满活力、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大力推进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按照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行政执法等岗位类别,制定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能力素质标准和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在职位分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建立公务员交流制度,推动公务员跨部门、跨区域交流。
  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关系的契约化。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任用机制。抓住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利契机,引导科技人才向关键行业、重点企业、科研和生产一线集聚。
  树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分配理念。建立和完善以人力资本市场定价为依据,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体系,充分体现人才的价值,形成激发人才创新动力的分配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机关、事业、企业同类人员收入水平动态平衡的调节机制。完善人才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间的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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