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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四)促进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发展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把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工作纳入整个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加大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开发的工作力度,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平等开放,把广大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凝聚在党和国家的事业周围。
  17、建立全覆盖的工作网络
  建立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开发的协调机制,统筹全市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开发工作。以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带动人才工作的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领域,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非公有制领域人才队伍中的贯彻落实。切实发挥工、青、妇等各类群众组织的联系沟通作用,及时了解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的成才愿望和需求,做好非公有制领域优秀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工作。积极培育非公有制组织人才开发协会、专业学会等社团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各类社团组织传递诉求、协调服务、参谋咨询、交流沟通等桥梁纽带作用,提高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的组织化程度。
  18、实行政策平等待遇
  消除不利于非公有制领域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政府用于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创业支持等各类人才发展的资金、项目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平等开放。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专业能力水平认证、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与公有制领域人才享受同等待遇。把非公有制领域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精英和高技能人才等骨干核心人才的培训纳入全市重点人才开发计划之中,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跨国培训机构和技能实训基地,分类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组织重视人才资源开发。
  19、创新人才服务方式
  依托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网络,把非公有制领域各类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服务体系,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研究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公共服务产品,满足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发展的需要。培育和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团组织为非公有制领域人才提供高品质的社会化专业服务。支持各类人才中介机构为非公有制领域人才提供全方位、多形式、个性化的市场化专业服务。
  (五)健全人才发展服务体系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充分整合各类人才服务资源和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形成融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为一体、相互补充的人才发展服务体系,为各类人才在上海的创业就业提供高水平服务。
  20、新建“上海市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大厦”
  平台大厦是集聚人才服务资源和集成人才服务功能的基础支撑和重要载体。“十一五”期间,将把平台大厦建设成为开放性好、运行效率高、具备研发中心和管理中心功能的人才发展服务中枢。以平台大厦为中心,建设纵向联结19个区县并延伸至社区、横向联结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辐射全国及海外的人才服务网络。
  21、加快开发人才发展公共服务产品
  整合现有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公共服务产品的标准化管理,实行统一的受理条件、工作流程、服务制度,实现公共资源的最大利用效能。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强人才服务功能和服务产品的开发,为人才开发、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优质人才发展服务产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创新政府与社会合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运作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产品的综合效益。
  22、积极培育人才市场
  加快推进人才与资本、技术、产权等其它要素市场的融合与对接。鼓励人才中介机构进行服务创新,在薪酬设计、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人才管理咨询等领域,形成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培育拥有全国性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能够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的人才中介“航母”。积极引入境外人才中介机构和服务产品,提升上海人才市场的整体实力。加强人才市场监管,规范人才市场秩序,促进人才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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