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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要坚决治理和纠正公路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6〕9号),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充分发挥“96520”公路“三乱”投诉举报电话作用,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继续加大治理公路“三乱”的明察暗访和查处力度。加大对治超点、高速交警、路政、施救、拖车等行政执法、服务部门在执法、收费中存在问题的监督力度;规范“电子警察”的使用,防止利用“电子警察”搞创收;继续清理不合理的限速标志,规范道路测速行为,保障公路使用者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推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六)认真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根据凡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坚决予以合并的清理原则。重点对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阶段性目标。

  (七)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结合全省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对全市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部门(企业)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解决存在于基层站所中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使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有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纠办发〔2006〕8号),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组织开展对市政公用行业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巩固评议成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华办公楼等奢侈浪费之风,文山会海之风,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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