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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衢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整顿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

  (八)强化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以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节日食品市场以及个体商贩、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病死禽畜肉品、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

  (九)强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严格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实施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实施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扩大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覆盖面。

  (十)继续抓好“三绿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市场建设和认证步伐,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落实一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建设,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商品准入工作。加强酒类市场管理,继续实施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四、严格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监管

  (十一)加强餐饮食堂原料进货管理。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加大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餐饮和各类小餐馆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调味料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利用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非食品原料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加强对亚硝酸盐的使用管理,防控食物中毒事件。

  (十二)加快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餐饮业、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的量化分级管理。市本级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普及面达90%,各县(市、区)普及面达60%以上。加强对餐饮具消毒效果的监督检查,继续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针对薄弱环节,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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